畢節飛雄機場有限責任公司
信訪工作制度
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公司黨委接受群眾監督、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途徑。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進一步做好公司信訪維穩工作,根據《信訪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總體原則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各級子公司開展信訪工作。 信訪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信訪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三)堅持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
(四)堅持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將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維護群眾權益、規范信訪秩序。
(五)堅持源頭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舉、綜合施策,著力點放在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發信訪問題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組織領導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吳曉君 黨委書記、董事長
晏學義 副董事長、總經理
副組長:王 紅 黨委副書記
趙 藝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劉開祥 副總經理
李長川 副總經理
鄭 勇 服務總監
周 旭 總工程師
成 員: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綜合管理部,由王紅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申開旭、李 昆、趙全鵬、劉 琪同志為聯絡員,具體負責:
(一)受理、轉送、交辦信訪事項;
(二)協調解決重要信訪問題;
(三)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綜合反映信訪信息,分析研判信訪形勢,為黨委、公司提供決策參考;
(五)指導本級其他部門、子公司的信訪工作;
(六)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責任的建議;
(七)承擔公司黨委和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內容
(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部門組織落實、各方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執行上級黨組織關于信訪工作的部署要求,統籌信訪工作責任體系構建,支持和督促下級黨組織做好信訪工作。
(二)健全完善機制。健全信訪信息分析研判、重大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等工作機制,提升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協調處理發生在公司的重要信訪問題。
(三)加強隊伍建設。堅持打造高素質專業化信訪干部隊伍,信訪工作作為黨性教育內容納入有關培訓,鼓勵年輕干部和新入職員工到信訪工作崗位鍛煉。
(四)公布信訪渠道。對外公布信訪渠道、通信地址、咨詢投訴電話等相關事項,加強信訪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設,依規依法有序推進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五)區分處理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采用信息網絡、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收到信訪事項,綜合部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依照職責將信訪事項轉送有權處理的部門、子公司;情況重大、緊急的,應當及時提出建議,報請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2.涉及下級子公司、部門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轉送有權處理的子公司、部門。
3.對轉送信訪事項中的重要情況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可以交由有權處理的部門、子公司辦理,要求其在指定辦理期限內反饋結果,提交辦結報告。
4.對屬于紀檢監察室受理的檢舉控告類信訪事項,應當按照管理權限轉送紀檢監察室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5.負責處理信訪事項的部門、子公司或紀檢監察室應當告知信訪人接收情況以及處理途徑和程序;對不屬于本系統職權范圍的,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提出。
6.對信訪人直接提出的信訪事項,能夠當場告知的,應當當場告知;不能當場告知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但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不清的除外。
(六)外單位轉送信訪事項的處置。對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或者本系統上級機關、單位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屬于公司職權范圍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接收情況以及處理途徑和程序;不屬于公司職權范圍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并詳細說明理由,經轉送、交辦的信訪部門或者上級機關、單位核實同意后,交還相關材料。紀檢監察室處理檢舉控告事項的告知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關干部問題信訪事項的處置。綜合管理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人力資源部通報反映干部問題的信訪情況,重大情況向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人力資源部的負責同志報送,人力資源部應當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
(八)領導親自閱辦。領導小組及各級干部應當主動閱辦群眾來信和網上信訪、包案化解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九)信訪處理意見書。應當載明信訪人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處理意見及其法律法規依據:
1.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
2.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作出解釋說明;
3.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
四、監督和追責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信訪情況年度報告,每年向公司黨委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信訪事項的數據統計、信訪事項涉及領域以及被投訴較多的部門、子公司;
2.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轉送、交辦、督辦情況;
3.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責任建議以及被采納情況;
4.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二)對于違反《信訪工作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綜合管理部對收到的信訪事項應當登記、轉送、交辦而未按照規定登記、轉送、交辦,或者應當履行督辦職責而未履行的,由公司黨委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四)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部門及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黨委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1.推諉、敷衍、拖延信訪事項辦理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結信訪事項;
2.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
3.對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議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導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4.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信訪事項處理職責的情形。
(五)有關部門、子公司及其領導干部、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黨委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待信訪人態度惡劣、作風粗暴,損害黨群干群關系;
2.在處理信訪事項過程中吃拿卡要、謀取私利;
3.對規模性集體訪、負面輿情等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
4.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未依法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5.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6.打擊報復信訪人;
7.其他違規違紀違法的情形。
(六)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信訪人滋事擾序、纏訪鬧訪情節嚴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或者違反集會游行示威相關法律法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信訪人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機制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信訪接待電話:0857-5712600
信訪舉報郵箱:bjfxjc@163.com